失物招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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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1、机场失物领取方式:

  失主亲自领取失物:凭本人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核实无误,履行手续后返还遗失物品。

  委托他人领取失物:凭失主签名的委托书,失主本人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代领人身份证返还物品。

2、机场失物招领处位置:

  T1:一号航站楼出发大厅三层1号门旁

  T2:二号航站楼出发大厅三层F岛尾

  服务电话:020-96158

  服务时间:24小时


   查询范围

2021年1月1日起,根据最新《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第七条:“无法确定权利人的,应公开发布招领公告,公开招领一年,逾期无人认领的,上缴同级财政。对于逾期无人认领的,失物招领处不再提供查找和发还服务。


   失物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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